近日,于2003年頒布,曾于2011年和2015年先后兩次修訂的《專利代理管理辦法》,也進行了第三次修訂,并形成《專利代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
從征求意見稿來看,雖然只是針對性部分修改,但卻涉及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年檢、信息公示和加強監管等多個方面的重要內容。尤其是提出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監管體制,“這是征求意見稿在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上最為重要的進步和亮點”。中國科技法學會副秘書長焦洪濤告訴記者。
建立年度報告公示制度
專利代理行業服務于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的全鏈條,是知識產權事業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皩@碣|量是專利代理行業發展的生命線?!眹抑R產權局副局長賀化說。
據賀化介紹,截至2018年10月底,有42569人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執業專利代理人達到18468人,專利代理機構達到2126家。能夠提供涉外服務、專利預警、分析、許可、質押融資、專利訴訟、調解等服務的代理機構數量不斷增加。開展PCT申請業務的機構數量超過1000家。
我國也在加速由知識產權大國向知識產權強國邁進,知識產權的重要性越來越得到社會的認可。為此,對專利申請的代理質量要求也必然越來越高,高質量代理對于專利代理行業發展既是機遇也是挑戰。有業內人士指出,專利申請的代理質量將成為市場競爭的核心,更是專利代理行業長遠發展的立足之本。
專利代理質量的顯著提高,自然離不開監管層對行業的規范。尤其是目前我國專利代理行業存在競爭規范程度較低、機構分布均衡性程度較低、人才結構合理性程度較低等問題。
此前的《條例》修改,就在監管上加大了對于“黑代理”的治理?!昂诖怼币灾\利為目的,服務質量低下,給創新主體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新的《專利代理條例》明確規定了“黑代理”的法律責任,對違反相關規定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務的,由省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一定數額的罰款。
征求意見稿將先行《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第四章“專利代理機構及專利代理人的年檢”修改為“專利代理監管”,刪除了有關專利代理機構年檢的規定,新增有關建立專利代理機構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公示專利代理機構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專利代理機構名單以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規定。修改轉變了政府監管方式,加強了日常依法監管,有利于提高監管效能,充分發揮政府監管作用。
具體而言,征求意見稿首先建立了專利代理機構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征求意見稿規定專利代理機構應當在指定時間內提交年度報告并對信息真實性負責;年度報告的內容包括專利代理機構基本設立信息和經營信息;年度報告定期公示,專利代理機構對涉及資產、負債、收入利潤等部分信息可以選擇不公示。
為發揮公眾監督作用,推動專利代理機構自我約束,誠信經營,征求意見稿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公示信息不準確的,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國家知識產權局經核查后予以更正;對于公示信息虛假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應當在收到任何單位或個人的舉報材料之日起30日內核查處理。
曝光嚴重違法代理機構
作為監管新增的一個重要內容,征求意見稿對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專利代理機構名單作出規定。其中明確專利代理機構有擅自變更名稱、辦公場所、合伙人或者股東、執行事務合伙人和法定代表人等情形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其列入專利代理機構經營異常名錄;對于被列入上述名錄后三年仍不符合規定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其列入嚴重違法專利代理機構名單。征求意見稿還明確規定了將專利代理機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專利代理機構名單的要求。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在征求意見稿中也有所體現。征求意見稿明確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在專利代理事中事后監管中的職責劃分。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組織指導,地方知識產權局負責檢查監督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人的信息公示情況和執業活動。
征求意見稿還提出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應當按照公平規范的要求,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專利代理機構數量,對專利代理機構進行抽查或者普查??梢圆扇鏅z查、實地檢查、網絡監測等方式,也可以根據需要與相關部門聯合檢查。對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專利代理機構名單的專利代理機構應當進行實地檢查。
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應當重點對專利代理機構是否符合執業條件等事項進行檢查監督,依法及時處理或者上報國家知識產權局。
征求意見稿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監管機制,在焦洪濤看來,是在專利代理領域乃至知識產權服務領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的具體措施。
焦洪濤說,專利代理實務工作中出現的“低價競爭”為典型亂象的問題和偏差,在很大程度上是特定服務市場中信息不對稱不均衡引致的“市場失靈”的體現。征求意見稿提出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是貫通政府管理、社會共治、行業自律、機構責任、執業倫理的主軸。
“在知識產權信用體系建設中,專利代理信用機制第一道防線,是全社會觀察和評價知識產權服務全行業的第一窗口,是知識產權信用聯合懲戒與聯合激勵發力的第一重點領域?!苯购闈f。
焦洪濤強調,信用機制妥適與否的基本前提是相關信息機制是否成熟穩健。征求意見稿從多元主體、不同層面、各類環節作出了全覆蓋的規定,有利于打破“信息孤島”和“信息碎片化”的局面,也有利于引入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技術等創造和釋放行業創新活力的新動能來源。
應限制不具資格者股份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把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逐步改為認繳登記制?!蹲再Y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要求,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特定行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的限制,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因此,征求意見稿刪除了現行辦法中設立專利代理機構有關資金方面的要求,減輕了專利代理機構的負擔。
征求意見稿還對完善專利代理機構信息管理作出規定。根據《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和《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企業信息公示應當及時、真實。鑒于專利代理機構在設立及辦理著錄事項變更時,要分別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為規范專利代理機構設立和辦理著錄事項變更行為,征求意見稿規定專利代理機構注冊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變更手續,并明確要求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的信息應當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信息一致,修改強化了信用監管和社會共治,促進專利代理機構自律經營。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對于征求意見稿中的一個變化表示擔憂。征求意見稿結合國家知識產權局在部分省區放寬機構準入條件方面取得的試點工作經驗,將現行《專利代理管理辦法》中關于有限責任公司制的專利代理機構全體股東必須具有資格證書和專利代理從業經驗的要求,改為五分之四以上股東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具備相應條件即可,并將合伙企業制專利代理機構的合伙人數量由三名降低為兩名。
一位不愿具姓名的業內人士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這意味著有兩種不利于專利代理機構長期發展的情況有可能因此出現:其一,專業的專利代理機構被不專業的擁有資本的人士控制?!熬退阒挥幸粋€不專業的人是股東,但他可能擁有90%的股份,完全控制了專利代理機構。我們應該保證專利代理機構獨立執業,為客戶做好服務,避免專利代理機構被資本控制的情況?!彼嘎?這也是目前征求意見稿中最具爭議的部分。
另一種可能對專利代理機構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是,最早一批專利代理人都到了快退休的年齡,“有的老板想要父業子承,如果他們不是專利代理人,交給這樣的人管理,很有可能會毀掉專利代理事業?!?/span>
他給出的解決方案是建議限制不具有專利代理資格的那1/5所占的股份不得超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