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月15日13時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中美全面經濟對話中方牽頭人劉鶴與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白宮正式簽署中美第一階段經貿協議,標志著中美雙方朝著解決問題的正確方向邁出重要一步。
知識產權保護和技術轉讓一直是中美經貿談判關注的重點。此次協議的知識產權章節涵蓋了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地理標志以及藥品、網絡知識產權保護等諸多內容,并在專門章節對技術轉讓作出了具體規定。
據悉,該協議的看點很多,比如,在藥品知識產權保護方面,規定了藥品專利申請接受補充數據,專利糾紛早期解決的有效機制等,有助于更好地保障藥品研發;在打擊網絡侵權方面,規定了電子商務平臺的通知下架責任,讓消費者權益得到更好保護;協議規范了惡意投訴行為,打擊惡意商標注冊行為,并加強商業秘密保護等;在技術轉讓章節,雙方同意不得利用行政管理和行政許可要求強制技術轉讓等,這有利于創造尊重知識價值、鼓勵創新的環境,推動政府從研發管理轉向創新服務。
值得關注的是,無論在知識產權還是技術轉讓章節,相關要求、義務等對于中美雙方都是對等的、平衡的,需要雙方共同遵守。
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研究員高凌云表示,中方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旨在為包括美資企業在內的所有企業提供更加優良的商業環境,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同樣,美方也要對中國企業的知識產權提供同等水平的保護,更好維護在美中資企業的合法權益。